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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办?看法院来支招
发布日期:2026-02-04 08:26    点击次数:198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召开涉住房租赁企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召开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会上,通报了三中院近年来审理的涉住房租赁企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总体审理情况、发案原因、司法提示、典型案例,以及北京市住建委住房租赁行业治理情况。

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平介绍,近年来,三中院积极对审理的涉住房租赁企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进行调研,总结引发该类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一是住房租赁企业制式合同模板名称与性质不符。二是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的格式条款违反合同自由原则。三是租赁合同约定不明导致合同履行产生矛盾。四是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的房屋不适租。五是住房租赁企业收取押金后未纳入监管账户。六是住房租赁企业超期转租引发合同效力争议。通过分析案例特点并结合主管部门管理经验,共同提出风险提示与建议,为住房租赁企业规范经营和群众日常生活需求提供法律指导,为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助力。

市住建委二级巡视员庞瑞敬就北京市住房租赁行业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2022年5月,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住房租赁地方性法规《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今年9月国务院《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实施后,市住建委积极组织国家条例培训宣贯,梳理两部《条例》异同,研究法律衔接,组织相关政策调整完善,确保《条例》落地实施。针对拖欠租金押金、收费不透明及服务质价不符、提供虚假信息、黑中介、履约纠纷等问题,市住建委分类施策,不断提升行业治理水平,切实维护良好的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三中院民三庭庭长全奕颖针对涉住房租赁企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问题给出司法提示。针对住房租赁企业,依法备案全面报告委托人信息及房屋权属情况;依法诚信经营,提升服务意识;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建立内部解纷机制。针对承租方,审慎选择缔约对象;认真审查合同条款;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针对产权人,注意证据保存,明确房屋交接标准;履行房屋修缮义务,确保房屋使用性能;谨慎应对违约,防止损失扩大。

本次通报会发布了7起典型案例,三中院民三庭法官卢圆圆就其中4起进行了重点通报。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阐述了案件背后的裁判逻辑,为群众提供法律指引。

三中院民三庭副庭长董巍回答记者提问时,提醒承租人与住房租赁企业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要注意确认房屋产权状况,明确约定租金金额、支付时间、逾期支付后果等内容,从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阐明承租人按合同约定或房屋性质正常使用而导致的房屋合理损耗,承租人一般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俞海萍 通讯员王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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